更新时间:2022.08.01
贪污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贪污的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如果贪污的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如果贪污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其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
我国《刑罚》中对于贪污罪所规定的诉讼时效规定是: 1、犯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 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 3、特赦免除刑罚; 4、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 5、犯罪嫌疑人、被告死亡;
贪污贿赂犯罪适用追诉时效。如果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是十年;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则是二十年。
贪污超过追诉时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纪律处分的责任是不能免除的,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行为时,就可以进行处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3、本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贪污案件已经过了起诉期限,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三)特赦免除刑罚的;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无期徒刑或者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
贪污罪的减刑条件是:贪污罪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