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险犯,危险犯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罪。
我国刑法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以及构成犯罪的可能有比较严重的后果。构成改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