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但如果未约定的,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的合同中无约定,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
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的标准是,当事人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
约定管辖法院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来约定的,约定的形式分别有两种,第一种可以是合同中存在的争议管辖条款,第二种可以是在诉讼之前就达成了选择管辖的协议。而且管辖的法院范围是有限的,即可能是被告的居住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离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照其约定处理。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法院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2)当事人想自己约定管辖的,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