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判决书包括的类型有: 1.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
政府职能也叫行政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从政府职责的领域看,行政职能的种类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行政问责的方式有以下8种: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责令道歉; 3、通报批评; 4、行政告诫; 5、停职检查; 6、调离工作岗位; 7、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8、免职。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像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不仅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享有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享有诉讼法上的一些权利。如请求赔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参加,既可以实现诉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数众多,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列明代表人为原告,并表明其他人的身份。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行政诉讼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有:需要保证证人的身份明确;确保证人有相应的作证能力;以及要求证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真实的证据作为参考;且存在多个证人的,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不得使其他证人在场。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申请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