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退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侦查羁押的期限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
一般情况下,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
办案期限在受理后不得超过三十日,需要得到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而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需要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刑事侦查期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如果案情简单,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就能结束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满不能解决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侦查羁押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一般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期
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广义的技术侦查措施是指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方法/技术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狭义的技术侦查措施是专指侦查中运用的某些特殊侦查手段。
一般刑事案件必须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法院判决后才能结案交付有关机关执行。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不能终止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因为特殊的原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