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商品房使用年限届满可以申请续期。商品房本身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但是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所以使用到一定年限后需要续期,续期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
1、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反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违约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2、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现开放商存在项目开发违法,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的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等,购房者可要求退房,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购房合同丢失了,要按实际情况办理补办手续。分2种情况来处理。分别是:1、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作废剩余的合同,重签合同;2、预售登记后,办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的,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
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
没签购房合同首付是可以退的,但中间可能会产生违约金,主要看买卖双方是如何约定的。若是在支付首付款前,双方就约定好了各自的违约责任,其中还包含了违约金,那么买方就必须支付卖方一定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 1、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 2、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3、仔细查看合同附件; 4、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一定情况下可以视为合同内容。
商品房质量不符合约定、双重买卖、面积不符合约定、产权证和房屋迟延交付等情形下,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缴纳有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