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作为原告起诉时,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由清算主体(投资主体)共同以公司的名义提起;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以公司的名义提起,由清算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作为被告应诉时,没有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没有限制的,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特别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于出席的人数作出约定。
首先。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其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
公司法中股东利益的分配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
公司法中规定的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无权利能力之社团说。此说认为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不具有权利能力,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社团。 2、合伙说。此说认为,公司设立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为合伙人,发起人所形成的团体为合伙,公司未能设立成功的,由发起人对该团体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3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和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变更。携带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其他。
我国公司法对如何处置大股东的股权并没有作出规定,但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股东代位诉讼法律规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规定的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
企业法人股东的权力大小是无法比较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股东是指以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等方式获得公司股权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对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是: 1、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2、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3、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几种竞价
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