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除了货币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有: 1、股权变更; 2、曾资、减资;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5、公司股东表决的其他内容。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公司股东表决权有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首先至少应有一百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且要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就持有。股东大会的日期确定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或者是邮件的方式报名。
《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公司法》
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怎样规定: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如下: 1、表决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分红、优先认购的权利;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转让股权的权利;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 公司分红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回避的规定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