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按不同赔偿项目分别计算,与用人单位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为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工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
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
工伤认定结论需要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3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