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江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
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一是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三是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应注意: 1、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的,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当事人受伤为工伤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应当受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如下: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申请工伤认定有以下条件: 1、“工作时间”,是指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点的时间。 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 2、“工作场所”,是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其他情形下,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其他。
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