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规定,现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逻辑是: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无明确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有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予以偿还。
违法之债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违法,另一方不知情、未参与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但如果双方均参与违法行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偿还。
下列类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
(1)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2)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
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是,该债务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l)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下列债务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