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贷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上失信人名单,但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偿还经法院执行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
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就贷款的学生所借贷款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做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有: 1、与主合同无牵连;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贷款,只要贷款人符合相应的条件即可,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等。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
房贷的担保人房产证不一定会有名字,所以这是不一定的。而且房贷的担保人名字一般是不能写在房产证上的,除非还清了银行贷款或者取得银行的同意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
有期限。担保贷款,贷款人还清本次贷款,担保人期限就到期。替人担保,也就是有替别人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担保人不还款,银行起诉,那要判刑的。被担保人贷款,因为信用不足,银行是不贷款的。需要担保,才能贷款。
贷款人自杀的,担保人需要还款,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则可以先以贷款人所有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担保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需要对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贷款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主张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
贷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上失信人名单,但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偿还经法院执行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帮债务人还款。
可以,只要信用等其他都符合条件就行。担保人条件: 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