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订立运输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运输合同当事人主体适格,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运输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土石方运输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信息;土石方的数量、质量等信息;运输的时间;运输的地点;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1、货物到达时,若承运人知道收货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2、对于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依法进行赔偿。若是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则由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责任;在某一运输区段发生损失时,由订立合同
海上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如下: 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 3、不得
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四种: 1、承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货的,应当支付托运人的违约金; 2、承运人将货物错运至货物所在地或接货人的,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或接货人。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当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有:托运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承运人的义务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收货人的义务有领取运输货物;
一、运输合同的定义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承运人的强制承诺义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三、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义
运输合同注意的事项应有: 1.审查承运人主体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3.货物包装要求; 4.托运人注意事项; 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6.违约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主要是货物运输关系。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运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相对方,即合同存在承运人、托运人双方; 2、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3、缔约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等事项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 5、运输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多对联运合同与相继运输的区别如下: 1、多式联运合同的运输方式多样,但相继运输只有一种运输方式;
运输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的成立与生效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即可。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