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抚养费,还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就算父母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就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抚养责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男女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的。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那么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约定清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另外一方探望权的行使,还有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时间。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关于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离婚协议之中,双方可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作出约定。这个约定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之中双方可以约定抚养权归男方所有,也可以约定抚养权归女方所有,还
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已经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的离婚协议。这时候,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问题,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执行。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内容,归于其中一方。如果双方对
离婚协议在签订之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可以做出更改的,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就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这个时候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第一种途径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第二种途径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夫妻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内都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备案,或者是办理公证手续,那么就可以直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对于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了争议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女方的,女方不可以单独做决定为孩子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一般而言应当跟随父亲姓或者母亲姓。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有例外。在为未成年子女修改姓名的时候,应该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一致以后
《民法典》新增“协议离婚冷静期”,是专门为协议离婚而设置的,满足一定的要求即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撤销。该条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以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
离婚协议书能不能改,则需要看协议书是要在离婚前修改,还是在离婚后修改。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有发生效力,如果有一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子女在两周岁以内,通常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抚养条件,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由父亲抚养;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的,先应由父母双方协
首先,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订立离婚协议书,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一方反悔也无法改变离婚的事实,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是订立了离婚协议书但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反悔,不同意离婚。另外,对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或者
三方协议可以毁约,但是违约方需要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就要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支付的违约金。具体分析如下: 1、三方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作为无名合同的一种,各方系平等主体。需要各方严守契约精神,遵
协议离婚的债务分配首先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财务及债务承担、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再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因此我国婚姻法是允许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承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