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的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
结婚十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
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的或者赠送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此之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等分割。
《婚姻法》已经失效,原《婚姻法》的第二十一条对应现《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该法条规定的内容是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这些: 1、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如下几种: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依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1年内,生存
无效婚姻的法律如下: 一、下列情况婚姻无效: 1、男性未满二十二周岁或者女性未满二十周岁结婚的。 2、结婚的双方未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重婚的。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军人离婚后财产分割同样遵循《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搜集证据,在起诉离婚中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新的民法典对于离婚最大的改变就是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双方如果协议离婚的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去办理登记手续不会立即发放离婚证,需要等待30天之后才会发放,30天内如果任意一方后悔的都可以撤销申请。并且还规定了如果第一次申请离婚法院没允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从办理完结婚登记的时候开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