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不能优先受偿不当得利之债。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个人债务中,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而不当得利并不是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为: 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似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为: 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似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1、无因管理是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建立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绝对的请求权,债务人承担绝对的返还义务; 2、无因管理是为了别人的利益管理别人的事务;不当得利是一方
二者的效力不同:按份之债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连带之债的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一定情形下,也有一定关联。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1、二者各个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 2、二者各个债务的目的不同。 3、二者各个债务人间的债务分担不同。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之债是一种法定之债,并非是双方协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而言即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当得利之债中必须是一方受益,必须使他方受损,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
可分之债可依法律规定而成立,也可依当事人的约定而成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各债权人或债务人按份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不可分之债是可分之债的对称。多数人为当事人所承担或享有的履行标的为不可计物的债。不可分物是指会因分割而损害其经
不当得利之债处理方法: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确认为是因为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卖货时多收货款,捡丢失的物据为己有等。在不当得利债务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含义是: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由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而造成的。不当得利债务的权利主体是具体的,只能是因为对方没有合法依据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履行返还义务时,应当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原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实施管理行为的。 2、后果不同,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无因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支付因管理支付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主要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合同之债因双方的法律行为产生,即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因违法侵权行为产生,即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责任。 2、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