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下列情况可以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需要撤销合同的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
下列情况下可以对合同撤销,即合同是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方或者第三方胁迫对方订立的;或者合同是一方或第三方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订立的。
赠与合同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的能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下,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应该从当事人知道可撤销事由起算。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签合同可以撤销,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网签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当事人有欺诈、胁迫手段的,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保证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撤销。除保证人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但可以查看最高额保证合同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人可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但应对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与人可以请求交付。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撤销合同。当然,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下列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即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的、依法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前订立的赠与合同;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合同等。
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撤销公证过的合同: 1、合同显失公平的; 2、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欺诈而订立合同的; 4、被合同的相对方或者第三方胁迫而订立合同的等。
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 《民法典》中有关撤销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
撤销合同的条件是: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