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讨债时一般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无权私自扣押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要求债务人履行,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如果债务人拒绝的,则不能免除。 如果债务人接受了免除债务的行为的,则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如果免除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诉债权人是可以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如果遇到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一方按
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 1、债权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2、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表示拒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同时也必须起诉债务人,不能单独起诉次债务人。这叫代位权诉讼,必须将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将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同时起诉。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转换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在经债权人同意后,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如果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擅自转移债务的,该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可以的。 债权人怠于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一般是这两种情形: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 2、对债务的利息有争议,债权人不起诉,但是利息每天在增长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