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房管局能补办购房合同。未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
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不可以退,要看情况: 1、如果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
购房合同签订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包括: 1、卖方不具备售房资格,买方不能取得房产证; 2、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不能过户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如果在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的,当事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合同,并重新签订。
购房合同终止房款需要返还。购房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法定违约双倍赔偿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购房合同无效可以退房。购房合同有效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前提条件,如果购房合同无效,房屋和已支付的购房款应当各自返还,因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购房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等等。
签订购房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可以到房管局办理。需要买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房屋合同应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房产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给产权人的证书,证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 2、内容不同。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