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以“盗窃罪”来说,公安机关规定: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但对于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如盗窃数额小,情节轻微等,只能当作一般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对犯错误的人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只进行训诫。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是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1、当事人受到盗窃,失窃物品的价值达到一千元的,公安机关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
盗窃案件1000元够刑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治安水平不同,因此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盗窃的金额达到了1000元到3000元的,那么属于盗窃金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有一些盗窃行为,并不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