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都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法院一般会同意的: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休庭和延期审理的区别为休庭多是程序性的,影响比较轻微,延期审理多与案件事实或者案件参与人的更换有关,对案件的审理影响较大;休庭只能在庭审中,延期审理可以在庭审中,也可以其它审理期间;休庭后的时间计入审限,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审限内。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主要区别有: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不同。 3.适用的法定情形不同。
延期审理与休庭的区别如下: 1、时间段:休庭只能在庭审中。延期审理可以在庭审中,也可以其它审理期间。 2、审限:休庭后的时间计入审限。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审限内。 3、理由:休庭多是程序性的,影响比较轻微。延期审理多与案件事实或者案件参与
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是可以延期审理的,但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延期审理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把已经确定的审理期日或正在进行的审理顺延至另一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有四种:第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
按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 四、因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法院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再审的审判期限: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