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与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
过失决水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过失决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有用的,但所提的建议要符合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能对自身以外所提出的公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而且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利并非一定要行使,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法院能退回检察院两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过失决水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检察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对国家的宪法、法制的统 一、正确地执行进行监督的权力,是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检察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判缓刑取决于法院。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
检察院量刑建议两年,如果并没有建议缓刑,那仅仅从这个建议量刑中是无法判断能否缓刑的。要结合具体的罪名,危害后果的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前科累犯的情况。判断是否能够缓刑是要凭借这些情节,检查建议量刑两年只能说明没有超过三年,如果没有累犯的话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