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 1、法定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 2、遗嘱继承: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来继承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1、亲兄弟姐妹是指由父母所生育的彼此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 2、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
兄弟姐妹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里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不是一定能分得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且法定继承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养兄弟姐妹之间也有继承权。 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便形成了养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间互有继承权。 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而
兄弟去世,其他姐妹有继承权。其他姊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兄弟去世后,若其生前订有遗嘱的,其遗产按照遗嘱继承;若兄弟生前未订立遗嘱,但是与他人有遗赠抚养协议的,由遗赠抚养协议的另一方继承;若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兄弟姐妹之间是有继承权的,如无遗嘱、遗赠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相互继承。
首先,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
在死者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的,因为兄弟姐妹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看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