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合同中的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应当由一方先履行。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合同中的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由一方先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行使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合同解除后不用履行合同义务了。合同解除意味着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义务除外。
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当后履行一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逾期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没有违约的一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不履行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有两种解除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情形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对于合同先履行义务的理解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而一方当事人需要先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如果该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的抗辩权。
合同不履行,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对方当事人仍旧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此种情形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并以合理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当对方收到通知时,合同解除。 合同不履行的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