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
区别在于: 1、申请再审的主体(严格限制)是原审的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诉是不受自愿原则等这些限制的。 3、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制,但是申请再审有时间的限制。 4、申请再审受一定的法定情形的限制,但是申诉不受这些限制。 5、再审申请应
1、审理的案件不同。民一庭、民二庭都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庭;民一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民二庭主要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民三庭是知识产权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 2、权限不同。对于再审案件,同级法院民二庭能撤销民一庭的民事调解书。法院共分
二审和再审有以下区别:(1)提到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的主体是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再审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不同的审理对象。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人民
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将会维持原判,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若二审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和解书,一审判决可视为撤消,法院应执行二审判决。参照我国对于调解书的规定,即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和解书的同时,原审判决视为撤销。若是双方当事人
刑事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有: 1、两者提起的条件和主体不同; 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果是自诉案件,可由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并且由司法部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而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
再审和重审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