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工伤一般是指因为工作受到伤害。要想确认员工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做工伤认定,一般在员工伤势稳定之后才做。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申请,员工可以在工伤发生之后的一年之内进行申请。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一般是不可以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
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过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仍然过期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也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工伤认定过时限的,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可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为事故伤害或者是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