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条件: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我国刑法关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等名义,从国家主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是故意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观上,行为人通过欺诈等方式骗取出境证件。
一、概念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二、认定区分骗取出境证件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如果犯罪嫌疑人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就构成了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第二,在客
网络诈骗罪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式,骗取了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