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或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行为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
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往往由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担任。 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就不能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但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法定抚养义务是基于血缘等关系由民法典确立的法律义务,该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免除。 父母、子
可以跟换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要履行义务。法律规定,即使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也应当继续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依法给付抚养费。
监护人有下列义务: 1.对被监护人进行人身监护。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因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约定而免除。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相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义务是: 1、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2、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应当与另一方订立书面协议,并向商标局备案; 3、需要对该商标进行修改,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其他义务。
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是: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