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然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如果是故意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能找到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高空抛物罪的概念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高空抛物罪为故意犯罪,其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从较轻的法定刑可以看出,该罪名只适用于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则依照处
高层防高空坠物的措施: 1、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2、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3、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等。
在我国业主高空坠物违反的法律: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高空抛物致人受伤达到一定危害构成犯罪。
高空坠物伤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2.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