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如果继女与继父或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继女算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继承人,且与继父或者继母的亲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反之如果继女没有与继父或者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其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继承人。 所谓形成抚养关系就是继女与继父或者继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确定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该法条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无法确定法定继承人,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
法定继承人无法确定的,先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国规定,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为法定继承人。一、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中的配偶;已进行但尚未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变更房屋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在户籍部门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二、在当地区级或者市级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证明。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办理继承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房屋产权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