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欠债人找不到债权人的,如果债务即将到还款期限的,则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自法院立案后就不会按逾期还款计算逾期利息了。 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债务的还款额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
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执行人为失踪人,同时债务的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并且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债权人追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有下列解决方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了,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其为失踪人,再确定其财产代管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
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也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
找不到借款人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2、对于已婚的借款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
清算找不到债务人的处理方式。如下:1、清算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债务人,以达到实现债权的目的。由于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债权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实现债权。支付令是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