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社保转移办理需要的手续流程如下: 1、打印《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社会保险转移申请书。
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转移社会保险需要准备下列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劳动者身份证明;社保转移接续申请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他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转移需要以下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交费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以下材料,参保人的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应当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参保凭证、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社保省内转移的流程:由原单位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携带参保凭证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构办理社保转移申请手续。
转移房产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落户口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劳动者身份证明;社保转移接续申请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他。
办理工伤需要这些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