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一般情况下,赠与给他人的房屋已过户就不能再撤销赠与了,除非受赠人有以下法定情形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
婚后父母赠与房屋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之间就该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1、所需资料:受赠方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赠与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 2、注意事项:办理公证时,受赠方和赠与方均需到场。非直系亲属赠与时,受赠对象需要具备购房资质。直系亲属办理赠与手续,无须去公证处办理,在地税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
房屋未建好能写赠与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
手写房屋赠与协议有效,但是该协议必须具备有效民事行为要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而且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到场,房产过
赠与房屋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费用,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办理产权转移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