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刑法》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
自然人和单位都有可能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
本罪的构成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从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求四个方面加以把握。(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
构成非法占有土地罪需要具备侵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等要件。
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的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由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
犯罪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的,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方面表现为
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
《刑法》并没有规定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这一罪名,规定的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