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代位继承的适用方式: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的范围是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具体多少份额要看实际是什么情况而定。 转继承人所继承份额即为去世的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人有多人的,按法定继承原则继承,一般均分,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具体各自所占份额可以协商;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的法律效力如下: 1、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3、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仅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所以,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
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3、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
如果没有遗嘱,开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只有一人直接就继承财产了,不需要诉讼。即使存在着争议,也是其他人员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起诉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被告,有案件的事实存在,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2、如果继承案件没有被告,相当于只有一个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