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未成年人人不能立遗嘱,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但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立遗嘱的。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无订立遗嘱的权利。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包括: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无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
未成年人不可以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 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残疾人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则遗嘱不能剥夺该残疾人的继承权,反之则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1、抚恤金不能立遗嘱。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身的补偿,本人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遗嘱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