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辩护人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或者是应当适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有: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是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的;3、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经过审讯后认为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
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受害人理解是从轻处罚的依据。能否取保候审,由本人或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通过提供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等方法,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取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满足以下条件的罪犯,可以申请取保候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与是否宣告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
可以由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也有能够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嫌疑人或被告已经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那么辩护人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要使用书面的形式,相关机关还要责令提供保证人或者的交纳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可以,轻伤二级没有对方的谅解书,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同意。一般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不能取保候审。
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话,就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