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方式: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条件下,当事人有约定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的,按照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
如果双方是因为合同纠纷,从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或者是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合同的双方都未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这种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是: 1、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 2、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是: 1、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 2、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
法律关于债务纠纷管辖的规定为: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的、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确定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有些则适用专属管辖。在合同纠纷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