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借条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借条过期五年是有效的,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的责任有: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
借条过期5年,如果在五年内,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未表示过要归还借款; 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了,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
借条是否过期,应当是从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算,要区分几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来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过要归还借款。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了,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借条是否过期,应当是从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算,要区分几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来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过要归还借款。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了,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
借条上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担保责任有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做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借款合同无效的,则担保也无效,既然担保无效了,则担保人就不需要再继续承担责任了。因为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担保人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担保人提供何种形式的担保,这将影响他承担什么责任。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五种。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起诉,要求连带偿还的。而一般保证不能同时起诉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