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法院有权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交易中的各方当事人在签订任何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尤其是为他人作保时,更要明确自己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无担保债权人有下列具体规定:无担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向债务人追债。
民间借贷债权担保有五种方式,分别是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上述五种担保,不能创造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
主债权的种类,有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种类物给付债权,以及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等。主债权数额是指主债权是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可以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等。
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
保证人承担债务后有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
债权担保的重要作用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具有保证作用,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的担保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方式。
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如下: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法院提出代位权之诉。如果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的承担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