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
解散公司的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余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3、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需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原告是股东,被告是公司,其余股东为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原告资格。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普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有以下条件: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 2、股东投票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
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适用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能够申请公司解散,情形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造成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等。
公司解散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以下原因之一提起解散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2、股东投票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2、股东投票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