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离婚诉讼如果离婚官司的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可申请回避。
以下这些债务需要个人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下列情形: 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
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方式: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客观上事实了以不合理低价出让财产、已不合理高价买入财产等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的,应当认定为恶意转让财产。且受害人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