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等。
减轻刑事处罚不可以送检察院。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被判处刑罚后,应该送往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刑罚,而不是送往检察院。
对犯罪分子所作出的减轻刑事处罚的决定一般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减轻和从轻处罚在法律中的区别为: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而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律师会见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如下: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
刑事处罚是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来最终确定的,检察院在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是不具有决定权。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包含: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③调查取证权。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
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依据《刑法》第62条,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刑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大多数见之于刑法总则,如犯罪形态中的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
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是: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