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租赁房有瑕疵,如果该瑕疵属于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则能够解除租赁合同。约定的事由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而法定的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
融资租赁物质量瑕疵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的,则有出租人承担: 1、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而未告知或者因重大过失不知有瑕疵的; 2、出租人与出卖人有密切关系的; 3、承租人无法或者不能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
赠与物有瑕疵的不可以要求赠与人赔偿。一般情况下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附义务赠与、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的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出租人不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瑕疵出资股东可转让其股权,但该转让行为并非当然有效,其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发生效力。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处理办法是: 1、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由承租人担责; 2、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的,承租人可以少付或者不付租金; 3、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
出租的房子有瑕疵,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整改,或者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房子存在的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承租人可以申请退房,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转让。 这种出资比例,实践中认为应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而不是实缴比例。这一观点的理由一,按公司章程设定了各股东的比例,经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身份。股东不是按实际出资认定,而是按认缴额来确认,来行使股东之权力。理由二,公司股东
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转让。 这种出资比例,实践中认为应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而不是实缴比例。这一观点的理由一,按公司章程设定了各股东的比例,经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身份。股东不是按实际出资认定,而是按认缴额来确认,来行使股东之权力。理由二,公司股东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具体规定为: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 1.出租人致使房子有瑕疵的: 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 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