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是: 1、执法主体不同。 2、法律行为不同。 3、工作职责不同。 4、法律地位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6、执法手段不同。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 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 3、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
劳动监察会罚款,依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而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若是应当改正未改正的,则会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进行决定。
劳动监察会罚款。定义如下: (1)劳动监察有权依法对违法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而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
劳动仲裁搞不定不能找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部门并不具备下达裁定的权利,有下达裁定权利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则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