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时效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则可以在六十日内,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超过期限后作出的行政复议一般是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需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至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作出决定的,则该决定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申请人来说,如果复议成功,一般原具体行政行为会被撤销或重新作出变更,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本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赔偿的情况,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要求赔偿。对被申请人来说,被申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
超期作出的行政复议一般是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需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至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作出决定的,则该决定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行政协议无效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使行政协议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有效期有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超过六十日的,对方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抗辩。
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问题有: 1、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4、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