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同居纠纷中财产的分割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同居关系一般可以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在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那要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二种同居是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如果同居时间
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问题有: 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有哪些; 2、夫妻一方是否可以单独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4、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约定一方所有等。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有如下问题: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是一定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内取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2、夫妻对共同财产认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3、其他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如一方应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还可向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问题如下: 1、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2、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 3、对公房房改的房产,夫妻双方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
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区别: 虽然原则上都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但是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只包括同居时的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而合法婚姻关系的共同财产除了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男女同居关系解除后,可以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按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