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无论是本人申领还是单位都可以。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职工可以本人到当地的社保局提出申请,需要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材料进行申领。
工资基数可以理解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参加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遵循以下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则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按照统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测算有两种方法:比重法与恩格尔系数法,两种方法均参考上年度当地人均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社保公积金费用、全市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失业率、赡
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指该职工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工伤保险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
不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