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取保候审保证金会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通知银行如数退还。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如果没有反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解除后办案机关将会退还保证金,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和相应法律文书到银行就可以领取。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无法退回。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情况。最常见的是期满解除,也就是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解除取保
取保候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返还时间,但是规定了相关的返还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条文及时领取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另外,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
我国法律对于取保金的退还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程序中的保证金退还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才可以退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