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分公司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
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招用劳动者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转签子公司。但子公司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否则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能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不可以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总公司的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相当于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分公司首先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的信息申请设立登记。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
公司需要及时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单位不能